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属于劳务费支出,劳务费是职工福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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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1 06/04 11:07
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可以入职工福利。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021 06/0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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