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知识点中,为什么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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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1 06/03 17:01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需要注意税收链条的完整性。
一般情况下,货物流转的终点是最终消费者,增值税也即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下,增值税流转链条没有中断,因此企业应当视同正常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而企业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此时不可以将职工视为最终消费者 因为其没有承担最终的增值税),增值税链条断裂。此时企业无法再继续视同销售,应当将该批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也即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21 06/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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