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这个是提供70%的发票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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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1 05/21 10:18
你好,同学。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的
2021 05/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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