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老师,这道题怎么算,我不太清楚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05/14 11:03
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销售额,首先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所以,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1000+50×1000+(70×1000+50×1000)÷2000×1000=180000(元)
2021 05/14 11:08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