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A.156.14
B.155.58
C.35.25
D.38.75
答案是A,(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
请问计算公式是怎么得出的?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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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1 05/13 22:31
您好,卷烟是复合计价,再就是委托加工需要组价(100+20+100*150元/10000)/(1-56%)
公式中÷10000是单位不统一,把元换算成万元
组价以后再按照复合进行计算就可以了。
2021 05/1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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