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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如果跟对方总公司签的合同,付款付给他们的分公司,发票也是分公司开给我们(合同有注明),但是合同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可以这样操作吗?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1 05/06 21:09
张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你好,不可以,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增值税上,是不同的纳税人,所以开票合同资金流都要一致。
2021 05/0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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