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也就不能抵扣了。老师,能从增值税链条上讲讲原理,为什么这样不视同销售,而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就行,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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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1 05/01 11:55
你好,因为你这个已经是增值税的最末端了。增值税的征收,就是我们普通的消费者,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就已经是最终的消费者了
2021 05/0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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