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的,第二年没有达到行权条件,所以不能乘以行权比例50%.20%.最后一年达到了,也到了服务期,所以按普通的来计算,不用乘以行权比例,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求第三年的服务费用时为什么不乘以行权数量的20%呢?为什么不用阶梯式计算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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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04/28 16:54
同学您好,该问题暂无老师能解答,非常抱歉!
2021 04/3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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