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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这种通行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04/23 11:12
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过路过桥费的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的通行费的进项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行“通行费的进项”。
2021 04/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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