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也就不能抵扣了。老师,从增值税链条上讲讲原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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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1 04/21 18:04
一、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是个人消费,你看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明细申报表)表样的中间部分,此行为属于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就是说不能抵扣进项税。属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二、没有销项税额,也就不存在说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链条上,免税的也是没有销项税额就不抵扣进项税。只有计算销项税额时,才抵扣进项税。
2、你看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时,才存在抵扣进项税。
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征收率进行征税,我们计算增值税是应纳税额,也是在没有销项税额的情况下,直接是不抵扣进项税,计算出的增值税就直接是应纳税额了。
2021 04/2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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