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500元以下从个人手里采购,不需要发票可以入账,那这个个人是否包含个体工商户?还是仅限3无个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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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1 04/18 21:07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因此,向个体工商户支付的费用,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能凭收据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021 04/1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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