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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题【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购置的乘用车专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200+20000×13%=5800(元);则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100000×13%-5800=7200(元)。 老师,没看明白。集体福利准予从销项税额中转出,为什么乘车福利又不得抵扣?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1 03/30 16:45
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专用 购置的乘用车专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021 03/3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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