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合同变更那里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除了规定的三点之外,有没有这种情况,就是原合同和新合同之间可以明确区分,但是新合同是按照优惠价格签订的,或者原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之间不可明确区分,但是新合同是按照市场价签订的,就既不完全属于第一种,也不完全属于第二种,这种情况书上没说,用单独划分类别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03/27 09:05
你好,同学,这三种是包含了现在目前所有的一个合同变更情况,那么你这里啊,你要去看一下你这情况应该是属于哪种。
2021 03/27 10:5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