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工资在二个公司申报,工资总额有118000,汇算后,显示个税要补交?但是呢,我又看到不足十二万的不需要汇算清缴?我如何处理比较合适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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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1 03/24 09:39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提醒: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属于免于办理的情形。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
2021 03/2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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