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对ABC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BC公司2018年12月18日与A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一批商品(成本300万元),价款600万元,发货时收取50%价款,余款分3个月从2019年1月起于每月末收取。12月23日发货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96万元),并于当天收到税款和50%的价款。该公司主管会计认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2018年12月28日发出商品时该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 9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00 000
发出商品 1 500 000
贷:库存商品 3 0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1 03/21 17:35
你好,同学。
你 现在是什么问题
2021 03/21 17:5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