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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评价对退回部分的估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入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 2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评价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如果是额外的服务,是否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会计处理。 ( 3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评价回购安排是否属于远期安排,企业拥有回购选择权还是客户拥有回售选择权等因素,确定企业是否根据不同的安排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请问一二三会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03/16 11:50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这里就是说有一部分可能退回,那么退回部分的价值是多少?能不能单独确认?如果说能够单独确认的话,能可能被退回了,就不确认为收入。 2,就是说你在销售的同时还给他提供了一下,另外的服务就是这个质保的服务,那么这个质保的服务是作为一个单项的履约义务来确认收入,不是属于销售一起。 3,这个售后回购它本质是属于融资,相当于是借钱,那么这里的处理是按照融资借款来处理。
2021 03/1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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