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年底时老板个人跟有公司往来300万左右应收款,对方公司转到我们公司账上,老板再让公司转账给另外一个人。这样会有风险吗?我知道不可能这么做,我也跟老板说不行,他一定还要这么做。这样会导致税务核查时会怎么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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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1 03/06 17:03
你好
支付给个人要有依据,比如合同和业务结算依据、发票等等。如果没有,这样转款是有风险的。会被税务认定为偷逃税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1 03/0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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