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收入准则中,老师在讲到合同结算这个科目时,说借方余额是合同资产,贷方余额是合同负债。在做题写分录时,是写合同结算呢?还是写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呢?就是不清楚何时用合同结算?何时用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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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1 02/06 23:43
您好,新收入准则指南里关于会计科目设置里并没有合同结算这个科目名称,而是在讲述报表列报和披露时指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属于兼具资产和负债双重属性的会计科目。
2021 02/0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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