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的开办费,如果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那么在汇算清缴是,是不是要纳税调增40%?等到筹建期结束的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再纳税调减40%?如果我把筹建期业务招待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分3个年度摊销,那么筹建期年度汇算清缴和筹建期结束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处理?哪种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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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1 01/19 13:01
你好,您这调增40%是什么意思
2021 01/1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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