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帮我看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筹建期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等筹建期结束后,可以在以后生产经营纳税年度应该一次性扣除,或者分三年摊销。
如果筹建期的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在以后生产经营纳税年度的5年内弥补亏损。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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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6 | 提问时间:2016 06/02 11:31
老师,我想再问问,如果说不允许出现亏损,那么筹建期的开办费用是不是不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待筹建期结束后一次性摊销或者三年摊销。5年内弥补亏损的问题是不是说生产经营期间的亏损可以在5年内弥补?是这样吗
2016 06/0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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