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王某,其2020年1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收入为10000元,岗位津贴4500元,加班费1500元,“三险一金”扣除1500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0元,1-12月工资薪金没有变化。其父母均已年满60周岁,王某为独生子女,王某有一孩子,今年6岁了。 王某2月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5月在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取得稿酬50000元;假定王某2020年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9340元,请计算
(1) 王某1-3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 王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 王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 王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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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0 12/30 18:01
王某1-3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000+4500+1500-5000-1500-2000-1000)*3*3%=585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0.8*0.2=32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0.56*0.2=5600
2020 12/30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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