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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飞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召开年会。该公司有董事15人,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有5人,有人因故不能出席而电话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其担任董事长的另外一家公司的经理代为出席。董事会的议事日程有: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讨论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制定公司有关具体规章。上述事项均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问: (1)甲、乙、丙三名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此次会议,他们的委托是否合法? (2)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否合法? (3)此次会议的四项议事日程中,哪些是董事会无权决定的事项? (4)此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0 12/30 10:03
庄永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1)甲的委托合法,乙、丙的委托不合法。理由:根据规定,召开董事会时,董事不能到席,应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不得委托监事参加董事会。所以,乙委托监事出席,丙委托其他人员,该委托都不合法。 (2)此次会议的召开不合法。理由:根据规定,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15人,出席仅5人,出席董事会人数不足半数,故召开不合法。 (3)讨论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董事会无权决定的事项,该事项是股东大会的职责。 (4)该决议没有效力。理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第二,决议事项中有超越董事会职权的事项;第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即使过半数通过,也没有达到决议通过所需的法定人数。 麻烦同学帮忙评价一下,谢谢。
2020 12/3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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