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乡镇政府补助了一个合作社四万元,用于支付给贫困户,没有经过县级捐赠,我做入了扶贫捐赠支出,税务局打电话来不符合规格,叫我重新填汇算清缴,现在都已经是12月了,我现在可以把这个扶贫捐赠的四万元,收钱的时候做应付款,付钱的时候,,核销应付款可以吗?汇算清缴表可以这样做吗?
老师,扶贫捐赠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必须要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捐赠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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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0 12/16 13:42
你好同学这样做是可以的,但可以的同学,但是最好和上级的财政的会计说一声否则很麻烦
2020 12/1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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