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生产经营用设备,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的金额为6.5万元。支付的装卸费为0.3万元。2020年3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安装费用为0.2万元。该项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5万元,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设备在2021年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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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0 11/26 13:00
您好
该设备在2021年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4.14 )万元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50+0.3+0.2=50.5
2020年计提折旧金额=50.5*2/5*9/12=15.15 2020年计提折旧=50.5*2/5*3/12+(50.5*0.6*2/5/12*9)=14.14
2020 11/2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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