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核算。2017年5月10日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需原材料委托欣远公司加工,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 300元,应付加工费为1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10%,B公司收回后将进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甲产品,5月25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B企业5月委托加工业务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金额,以及委托加工后材料的总成本,并对委托加工的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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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0 11/05 11:11
同学你好,我来做一下,你稍等。
2020 11/0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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