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区别是什么啊?怎么判断啊?要通俗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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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0 10/15 10:03
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比如: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6、堆放物侵权(88条)7、林木折断侵权(90条)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比如: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③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⑤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⑥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⑦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⑧单位用工⑨个人家人用工⑩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民法上的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确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不同,不管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伤害,其承担的民事责任除了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案中无精神损害赔偿外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2020 10/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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