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
那么为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只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就可以了。
按道理第二段担保的金额更大,风险更高,应该需要所持表决权的比例更高才合理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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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0 10/08 22:34
净资产远远小于总资产
2020 10/0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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