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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母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B持有C公司100%股权,A将C作为子公司纳入2019年合并报表。2020年1月,B将C公司股权对外转让66%,B剩余持股34%,A不再将C纳入2020年二季度合并报表。请问老师: 1、2020年二季度,被A间接持股34%的C是否算A的联营企业,A是否应采用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C。 2、2020年二季度,B除了C以外没有其他子公司,不编合并报表,但B的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为0。是否说明B没有把C按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核,是否是差错? 3、2020年二季度,在处置子公司C的前提下,整个集团的合并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增加了2000万,请问该怎么分析原因。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0 09/11 20:2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属于关键企业,34%权益法核算 2,不属于,权益法是个别报表存在的,合并报表不存在了 3,合并报表需要权益法追溯调整,考虑是否实现了利润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导致
2020 09/1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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