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税控盘服务费280元,当月发生时没有销项不抵减也不填增值税附表及主表280元,持哪个月抵扣时再填可以吗?
2、计算抵扣(如旅客运输电子发票),当月没有销项税,计算的抵扣的税先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当月也不填申报表,等哪月有销项税了,再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时同时填申报表
3、加计抵减进项税,计算依据是根据当月手已认证进项金额为依据计算10%或15%,而不是根据当月实际取得进项税额为依据计算
以上3点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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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0 09/01 16:17
1.可以延期到下月抵扣的
2020 09/0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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