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1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八万元,销售使用过两年的小汽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0.33万元
我不懂的是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他应该是属于使用过固定资产之外的物品,应该按3%的税率不是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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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0 08/22 12:35
你好,小汽车应是做为固定资产核算的;
2020 08/2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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