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气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怎样理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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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0 08/22 12:02
质押权以实际占有质押物为有效要件。假设有人拿一辆汽车质押给你,以此作为债务担保,必须交给你占有汽车。但如果对方没有清偿债务之前,你就把汽车归还了质押权人。但之后如果债务人将汽车卖与第三人或者用于清偿债务后,你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质押权的,法院不予支持。即不得向第三人主张该你对汽车享有质押权。
2020 08/2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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