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5 月 23 日购入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 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万元,由销货方代垫保险费 3 万元,以支票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 2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2 万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及垫付款项尚未支付。同时,合同中规定了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N/30。甲公司于2019年6月1日付款,则甲公司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 A 237
B 235
C 230.3
D 237.2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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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50 | 提问时间:2020 08/14 22:18
你好,同学。
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200+32+3+2+0.2=237.2
2020 08/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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