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6月2日从乙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乙公司代垫运杂费5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在2019年6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实际付款金额怎么计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0 07/13 10:39
您好
甲公司实际付款金额=300*(1-0.02)+5+39=338
2020 07/13 10:4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