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9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资本一次到位1500万元,其余投资额截至2019年底尚未到位。2019年3月1日该企业向银行贷款7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一年。1月1日向其他非关联企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支付利息1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的利息费用,2019年该企业税前不得扣除的利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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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0 08/07 14:07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9年不得扣除利息合计=500×6%÷l2×10+10-100×6%÷l2×3=33.5(万元)?
2020 08/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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