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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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0 08/03 18:13
同学你好,是可以选择按1%计征的。根据财税[2009]9号及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再根据总局[2015]90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对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先放弃减按2%这个优惠,选择按减按1%的优惠政策更加有利。并且可以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 08/0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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