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道题目是这样子的,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3万元(含税),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4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材情况,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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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0 07/30 20:08
您好,对于无法准确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020 07/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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