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例如,甲上市公司决定于2×17年3月22日改变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7年4月1日(即下一个季度会计期间的期初);乙上市公司决定于2×17年10月15日改变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8年1月1日。
请问乙上市公司不应该是2017.11.1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7/27 17:08
你好,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2017.11.不是报告期啊。乙上市公司决定于2×17年10月15日改变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下个报告期就是下年的1.1了
2020 07/27 17:2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