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寄给客户的发票,6月寄送的,普票,客户现在已没收到为由不付尾款。尾款倒是无所谓,发票估计是被客户弄丢了,而客户又不想承认是他们的原因,不想当责任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方没有税务风险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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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0 07/20 13:55
您好,没有问题的,你给对方一个复印件,盖上你们的发票章,让对方入账就好。没有税务风险的。
2020 07/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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