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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您帮我看一下第31题,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营销员不是属于劳务报酬吗?为什么不能按劳务报酬的税率计算?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0 07/19 08:48
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同时,文件也对保险营销员的扣缴方法做出了特别规定,即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30答》明确,在月度预扣预缴时,保险营销员收入应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预扣预缴税额。
2020 07/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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