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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增值税的税负的最终承担者不是消费者吗,为什么还说说对企业而言税负越低越好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07/17 15:01
小珂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中国的增值税本质上还是属于价内税,只是玩了一个价外计算的花招。所谓的价外税只是让老百姓在消费时就立即知道在价外还交纳了多少税,它与价内税的唯一区别就是显性与隐性的区别,价内税只是将税隐藏在价格中而已。再重申一句:税永远是价格的组成部分,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价外税,价外税只是数学游戏。增值税的设计体现了一种狡猾的征税技巧,实质上,政府几乎将全部税收风险通过所谓的"代收代缴"转移给了企业。但由于给了企业一个“甜头”,规定在价格中的进项税额,未来是可以抵扣回来的。企业必须通过价格从消费者那里得到弥补,但在老百姓购买商品承担增值税前,政府就已经将大部分增值税通过企业代收代缴收到了,因为下家的“进项税额”就是上家的“销项税额”,不过,如果税负重,企业弥补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所以企业会有意见,况且少交的增值税就是企业的利润。再说如果企业的产品最终销售不出去,增值税的最终买单人就是企业自身。
2020 07/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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