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疫情期间有哪些优惠政策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0 07/16 15:01
您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畴,因此,自今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可以免征增值税。
2020 07/16 15:0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