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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请问销售固定资产,科目是放在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申报表上又反应在销售额,导致利润表收入跟申报表收入不一致有影响的吗?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0 07/03 12:09
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按以下情形进行分别填写: 一、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时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时,需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在第11栏“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各列中;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在“一、减税项目”部分,“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1129924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并根据本期发生额及抵减税额填写金额部分; 其中,本期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需要依据当期未减免前的应纳税额为限额。当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大于(或等于)当期减免前的应纳税额时,“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本期应抵减税额”小于当期减免前的应纳税额时,“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为本期应抵减税额。 (3)主表,第5行“(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及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处置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及税额(按3%计算的税额),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 二、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放弃减免)时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放弃减免时,不涉及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他部分与享受减免优惠时基本一致,即需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在第11栏“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各列中; (2)主表,第5行“(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及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处置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及税额。 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适用税率征税增值税时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与纳税人正常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申报相同。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相应栏次; (2)主表,第2行“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及第11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处置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及税额。
2020 07/0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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