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赵教授2019年1-4月取得的部分收入项目如下:(1)每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3800元,教授津贴6000元,负责赡养其68周岁的父母并负担一套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的房贷,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三险一金”1200元。
(2)2月因持有两年前在上交所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3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600元。
(3)自1月1日起将自有的面积为120平米的住房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5500元,租期为一年,全年租金收入66000元。
(4)4月10日因其担任另外一所高校的博士论文答辩主席取得答辩费5000元。
(5)4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5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375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赵教授未婚且为独身子女,对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学校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计算1)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赵教授2月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赵教授2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赵教授4月份取得的答辩费应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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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0 07/01 08:59
你好,问题比较多,答题有时间限制,您先回复一条吧,回复之后就没有限制了,我在给您做
2020 07/0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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