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公司第一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该车间实行计时工资制度,8月份有关资料如下:(1)本月生产甲产品500件,实际耗用生产工时4300小时,生产乙产品400件,实际耗用生产工时3700小时;(2)本月该车间同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发生的计时工资总额为120000元;(3)该车间甲、乙两种产品的工时定额为甲产品8小时,乙产品10小时。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按实际工时比例和定额工时比例计算分配生产工人的计时工资,并根据计算结果讨论以下问题:(1)比较两种分配标准的计算结果并分析说明造成差异的可能的原因;(2)用简化核算和满足管理要求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工人计时工资的分配标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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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7/01 08:06
同学您好:
如果按照实际分配的话:
本月生产甲产品: 120000/(4300+3700)*4300=64500
本月生产乙产品: 120000/(4300+3700)*3700=55500
如果按照计划的话:
本月生产甲产品: 120000/(8*500+10*400)*4000=60000
本月生产乙产品: 120000/(8*500+10*400)*4000=60000
(1)时间造成分配标准差异的原因是销售率差异。 实际甲的效率是:4300/500=8.6 (8.6-8)*500=300 多用了这么多时间。这个是一个不利的差异。 但是乙的效率提升了 3700/400=9.25 (9.25-10)*400=300, 这一部分被乙效率的提升弥补了。 所以总用时不变。
(2)工人计时工资的选择应该符合:标准的设定应该以可实现的工资水平为依据。防止预算松弛,或者因为无法实现导致的理论分配率和实际分配率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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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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