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纳税义务时间为什么是报关进口当天而不是海关颁发专用缴款书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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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6/27 17:47
你好,一般是这样的
1、增值税,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
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
2、关税
关税纳税期限: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出口)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申报地点: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义务人,经申请且海关同意,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启运地)办理海关申报、纳税手续。
关税纳税申报应提供的资料:
《海关(进出口)专用缴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许可证及其有关单证。
2020 06/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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