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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请问我公司老板和租赁方A签租赁合同,供职工住宿。现在合同未到期,租赁方A不给押金,然后我公司老板提出一个建议:住宿员工若仍住原先宿舍,给予300元补贴,不住原宿舍不给予补贴,我公司和租赁方A重新签合同,表示如果员工在宿舍发生意外,公司不承担责任,全部责任由租赁方承担,然后租赁方A和公司员工签租赁合同。请问若员工在宿舍出事,我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0 06/19 23:36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还是有责任的,这种单方面免责合同存在认定风险,除非是员工和出租方直接签房屋租赁合同,
2020 06/20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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