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途的物和需要运输的物,他们都是有承运人运输中的,为什么分别是合同成立、交给承运人后,出了物损坏、灭失后由买收入承担?而不是一致的
2.在承运合同中,运输过程物损失、灭失的却是承运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确实买收入承担?不理解!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0 06/15 09:56
你好,这两个具体哪里不理解呢
2020 06/15 11:3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