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与A公司签订联营合同,扣点为销售额的20%,商品售价由A公司定,商场代收管理费,电费,等费用1000元。08年1月,A公司在商场销售10000元(含税零售价),商场收扣点2000元,A公司开给商场的增值税票金额为10000*(1-20%)=8000元,回款金额为8000-1000=7000元。增值税13%,请问一般纳税人A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分录后附什么原始凭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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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0 06/11 20:44
您好,A公司按开具的发票8000元来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1000元应该是商场给其开具发票,然后A公司金销售费用,借销售费用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收回余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2020 06/1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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