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电冰箱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物易物,将自产200立升电冰箱10台换取职工工作服一批,双方均末开发票;
(2)销售200立升冰箱1000台,发票注明每台不含税价格1000元;
(3)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发票,税款2550元;
(4)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发票,税款120元;
(5)销售生产下脚料一批,收取现金2260元。
要求计算2019年12月应纳增值税(假定购进货物的发票当月已经认证)。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0 06/10 17:39
您好,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1000)*1000*13%+2260/(1+13%)*13%-2550-120=128890.
2020 06/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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