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是居民个人于2019年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等情况。
(2)5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
(3)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220000元,该房产造价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4000元;
(4)储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
分别计算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其他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0 06/04 14:56
1,(30000-5000-4500-1000)*3%
2,(1000-800)*20%
3,(220000-120000-4000)*20%
4,免税
综合所得 (360000-4500*12-12000-60000+1000*80%)*税率-扣除数
2020 06/0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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